2010-2011学年第2学期转专业的通知(公布)

来源: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-05-25 15:19:35

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
受理2010级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

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以人为本,尊重学生个性发展,发挥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专长,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,完善我校的人才培养模式,现将我校本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转专业的条件
(一)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
2010 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学生确有专长,对转入专业感兴趣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者;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第一学期所学课程考试及格(含补考及格),课程平均绩点在2.5以上,且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完成后仍能满足上述条件。
二、转专业的程序与时间节点安排
1、 5月18日: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接受转专业计划名额及考核办法(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)。
2、 5月18日-25日: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网页下载“转专业申请表”。填写完毕后送所在院教务办公室,由各学院审核后统一的报送教务处复核。
3、 6月1日-3日:各学院遵照公布的考核办法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。
4、 6月9日-6月16日:通过学院考核的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。
5、 9月10前:转专业学生课程成绩最终审核,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报主管校长批准。


教务处
二○一一年五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