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学院教学通报[001](2008-10-08)2008-10-08
公布环境学院课程团队 根据学院课程团队管理办法规定,环境学院成立无机化学、有机化学、分析化学、物理化学、大学化学等5个课程团队,课程团队组成如下:
1)、5门课程设为院级平台课程。 2)、教师1为课程负责人,负责人须根据课程团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。 3)、5个课程团队组成基础化学课程组。由管传金任召集人、马长文为秘书,负责基础化学课程的研讨和共性问题的解决等内容。 4)、课程团队负有培养教师的职责,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如下: -《无机化学》课程团队负责:马长文 -《大学化学》课程团队负责:朱路平 -《有机化学》课程团队负责:李秀丽 -《分析化学》课程团队负责:靳海英 |